各学院:
为落实“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推动学校足球运动普及与提高,由上海海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主办,上海海事大学体育教学部、共青团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承办的2026年上海海事大学第二届“启航海运杯”足球超级联赛(设男子十一人制、女子五人制)计划于2026年11月4日开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竞赛规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队报名和安全教育等工作,组织本院学生积极参赛,并于2026年10月18日(周日)21:00前完成报名。
附件:2026年上海海事大学第二届“启航海运杯”足球超级联赛竞赛规程
上海海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12日
2026年上海海事大学第二届
“启航海运杯”足球超级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上海海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上海海事大学体育教学部、共青团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上海海事大学学生会、上海海事大学足球协会、上海海事大学社团联合会
(四)赞助单位:大连启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二、竞赛组别
(一)男子十一人制
1.新生组(新生杯):参赛运动员须为上海海事大学全日制在校大一本科生。
2.老生组(老生杯):参赛运动员须为上海海事大学全日制在校大二至大四本科生。
3.研究生组:参赛运动员须为上海海事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女子五人制:参赛运动员须为上海海事大学全日制在校女性本科生及女性研究生。
(三)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足球比赛。
(四)各组别之间不得跨组参赛;每名运动员仅能代表一支球队参赛,违者取消该运动员所代表所有球队的成绩和参赛资格。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6年11月4日(周三)13:30开始,具体赛程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男子十一人制在南区、北区足球场;女子五人制在北区五人制足球场。
(三)因天气、校足球队赛程、学校课程或考试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组委会有权调整比赛日期、开球时间及比赛场地,并及时通知各参赛球队。
四、球队组成
(一)男子十一人制
1.以学院为单位报名,每个学院每组原则上可报1—2支球队。
2.每支球队报名运动员人数为11—18人(至少11人,至多18人)。
3.每支球队须报领队1人、经理1人,领队、经理可由运动员兼任。
(二)女子五人制
1.以学院为单位报名,每个学院原则上可报1—2支球队。
2.每支球队报名运动员人数为5—9人(至少5人,至多9人)。
3.每支球队须报队长1人、随队裁判1人,队长、随队裁判可由运动员兼任。
(三)开赛后原有运动员不得更换。
(四)联队规则
1.若某学院报名人数不足(男子十一人制不足11人,女子五人制不足5人),可与其他同样人数不足的学院组成联队。
2.联队原则上最多由2个学院组成;确因人数不足需3个学院联合组队的,须提前报上海海事大学足球协会审核批准。
3.若某学院已独立组建满足最低报名人数的球队,该学院运动员不得再组建联队,也不得跨学院报名至其他球队。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18日(周日)21:00前。
(二)报名方式:每队须认真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报名照片采用一寸证件照,生活照不可,用于参赛证制作。男子十一人制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校足协秘书部部长微信:xyw15601910015;女子五人制发送至校足协女足事务部部长微信:guoguo10611087。
(三)名单确认:报名表经审核确认无误后,领队(队长)须至所在学院团委加盖学院团委公章。联队报名表须由联队各组成学院团委分别加盖公章。
(四)材料提交:报名表、保险购买凭证、《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承诺书》等材料最后一并提交至校足协工作人员。材料不齐、未盖章或未购买保险者,报名无效。
六、保险与安全承诺
(一)每名运动员必须购买能够保障意外伤害赔偿的运动保险,保险期限须覆盖整届联赛。未购买保险者不得参赛。
(二)每名运动员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承诺书》(附件2),并由所在学院团委加盖公章。联队或跨学院组队的,由各组成学院团委分别盖章。
七、竞赛办法
(一)赛制:本次比赛采用先小组单循环赛、后交叉淘汰赛的赛制,最终决出冠、亚、季军。竞赛日程由比赛组委会制定,各队必须严格遵守。
(二)小组赛积分规则:胜一场得3分,平局各得1分,负一场得0分。
(三)小组排名规则: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两队或多队积分相同,依次按照下列顺序判定名次:相互比赛胜负关系、相互比赛净胜球、相互比赛进球数、小组全部比赛净胜球、小组全部比赛进球数、红黄牌纪律分数(红黄牌少者列前)、抽签决定。
(四)淘汰赛阶段若常规比赛时间结束双方战平,不设加时赛,直接进行点球大战。点球大战规则:双方各选派5名运动员依次主罚;5轮过后依旧平局,则进行单轮轮流主罚,直至分出胜负。
(五)排位与名次确定:(1)决赛胜者获得冠军,负者获得亚军。(2)季军争夺战:两场半决赛的负队进行比赛,胜者获得季军。(3)其余名次按照小组赛积分、排位赛成绩依次排定。
八、竞赛规则
(一)规则依据:男子十一人制执行中国足协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女子五人制执行中国足协审定的最新《室内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时间与用球
1.男子十一人制:全场比赛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比赛用5号球。
2.女子五人制:全场比赛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比赛用5号球。
3.计时均采用毛时间,死球状态下不停表。
(三)上场人数与换人
1.男子十一人制:每队上场11人;开赛时每队上场人数不得少于7人,迟到15分钟仍未满足最低比赛人数的球队,该场比赛判0:3负。每场比赛换人次数不限,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2.女子五人制:每队上场5人,其中1人为守门员;开赛时每队上场人数不得少于3人,迟到15分钟仍未满足最低比赛人数(3人)的球队,该场比赛判0:3负。比赛中任何一队场上队员少于3人,比赛终止,视人数不足方弃权,判对方3:0胜;如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实际比分为准。
3.女子五人制换人采用滚动换人:(1)换人次数不限;(2)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可再次上场;(3)必须在本方换人区内先下后上;(4)比赛进行中或死球时均可换人;(5)守门员可与场上队员互换位置,但须遵守装备和换人区规定。
(四)暂停:女子五人制每队每半场可申请1次1分钟暂停;暂停须由本方控球且比赛成死球时向裁判员提出,暂停期间不得换人。男子十一人制不设暂停。
(五)女子五人制特殊规则:界外球以脚踢恢复,直接踢进对方球门无效;球门球由守门员用手发出;角球、任意球、界外球等定位球须在4秒内发出;不设越位规则。
(六)累计犯规(女子五人制):每半场球队第6次及以后应判直接任意球的犯规,对方获得无人墙主罚的累计犯规任意球或第二罚球点射门,具体按五人制规则执行;半场结束时累计犯规数清零,加时赛沿用下半场累计数。
(七)装备要求
1.运动员上场比赛球服必须统一,号码清晰且固定唯一;服装颜色须与对方球队及裁判员有明显区别;守门员服装颜色须与对方守门员、裁判员及双方场上队员有明显区别。
2.男子十一人制:不允许穿金属鞋钉足球鞋,允许使用布面胶底足球鞋,建议穿戴皮面胶底足球鞋;护腿板不作强制规定,建议佩戴。
3.女子五人制:不允许穿金属鞋钉足球鞋,允许布面胶底、TF碎钉或平底五人制足球鞋;必须佩戴护腿板。
4.不得佩戴可能危及他人的首饰、硬质物品等;禁止危险铲抢。
(八)检录:每轮比赛参赛球队须于开赛前填写上场队员检录表,提交当值裁判员(男子十一人制提交第四官员)。上场队员须持本人学生证或校园卡,并按组委会要求出示参赛证,经检录后方可上场。
(九)赛程调整:球队因自身原因希望调整原定赛程的,应在征得对方球队、比赛组委会同意后提出申请,男子十一人制至少于比赛日前3天提出,女子五人制至少于比赛日前1天提出。调整次数及具体办法以组委会规定为准。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男子十一人制:各组别取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奖品。
(二)女子五人制:取前八名,颁发奖状。
(三)本次比赛设“最佳球员”“最佳射手”“最佳裁判”“最佳门将”等奖项,具体以组委会公布为准。
十、赛风赛纪
(一)同一运动员累计获得两张黄牌的,自动停赛1场;停赛后原有黄牌清零,重新累计。第一次被直接出示红牌的,自动停赛1场;第二次被直接出示红牌的,停赛2场;第三次被直接出示红牌的,停赛4场,以此类推,加倍停赛。得到红牌停赛的运动员如原有累计黄牌,停赛后原有累计黄牌仍然保留。
(二)小组赛阶段累计黄牌不计入淘汰赛;一场比赛内得到2张黄牌或红牌罚令出场的,下一轮自动停赛。
(三)女子五人制红牌后,该队通常须以少打多2分钟;若2分钟内对方进球,则可补充一名队员上场。
(四)管理好替补席秩序是球队领队(队长)的职责之一。本方替补席任何人员违纪,将追究球队及球队领队(队长)管理不善的责任。
(五)球队对观众行为负责。无论观众不当行为出于有意或疏忽,各球队要对其支持者的不当行为负责。出现不当行为的观众可能被禁止进入比赛场地区域,其所支持球队可能被取消比赛成绩;若造成严重骚乱,还将受到进一步处罚。
(六)对严重违反赛风赛纪的个人或球队,经研究后将追加处罚,如停赛、取消个人比赛资格、取消球队全部比赛成绩、罚没纪律保证金、上报学院通报批评等。取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得参加余下比赛。取消成绩的运动队,该场比赛判对方3:0胜;如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实际比分为准。
(七)比赛中如出现打架、斗殴、暴力行为、辱骂裁判、围堵裁判或工作人员等严重违纪行为,除按照《上海海事大学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处理外,将严格按照《上海海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给予处分,并上报所在学院和学校学生处;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本次赛事中,运动员违规及红黄牌停赛的处罚将累计至下一届足协组织赛事。
十一、仲裁与申诉
(一)本次比赛的仲裁工作由上海海事大学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负责。
(二)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服存在异议的,应于决定公布后的24小时内,向上海海事大学足球协会书面提出申诉。经纪律委员会复审,判定裁判员判罚正确的,运动队必须坚决服从;判定属于裁判员错误的,足球协会可视情况对裁判员进行教育或内部处分,但不得改变裁判员在规则职权范围内所作出的决定。上海海事大学足球协会所作出的仲裁决定为最终决定。
(三)对纪律委员会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而申请仲裁的,按照《上海海事大学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执行,一般应自处罚决定公布之日起7日内提出。
十二、其他
(一)凡报名参加本次比赛,即视为同意本规程全部内容。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上海海事大学足球协会另行通知。
(三)本规程解释权归上海海事大学足球协会所有。
(四)报名咨询:男子十一人制请联系校足协主席李蕴泽,手机:15221311269;女子五人制请联系校足协女足事务部部长冯钶然,手机:15086186873。
上海海事大学足球协会
202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