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上海海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体育教学部
三、协办单位
学生处、团委、工会
四、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22日下午—5月23日(雨天顺延、暂定)
地点:临港校区主体育场(南区)
五、参加单位
本校所属二级学院为甲组
六、竞赛项目
1. 男子组:100米、4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10×80米穿梭接力、跳高、跳远、 铅球(7.26千克)
2. 女子组:100米、400米、800米、 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10×80米穿梭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千克)
七、参加办法
1. 报名资格:凡我校二级学院在籍本科生、研究生(不含进修生、短期培训生)均可代表所在二级学院参加比赛。
2. 报名人数:每个单位必须参加各项比赛,每个项目报名人数不得超过16人,其中本科生12人(男女各限报6人)研究生4人(男女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各单位各项接力限报一个队。
3. 报名单位须注明领队1-2人,教练1-2人。
4. 报名时间:各单位应认真填写大会统一发放报名表,并于4月25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送交体育教学部。
八、竞赛办法
1.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 径赛除100米有预、决赛外,其余径赛项目均一次决赛,按成绩记录名次,如同组运动员成绩相等,以终点判定的名次为准,非同组运动员成绩相等则名次并列。
九、录取名次
1. 男、女总分合计取团体前三名(男、女分别计算团体总分,以各队单项得分总和计算,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以比赛中破纪录人次多的队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获得第一名多的队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多的队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2. 各单项均取前八名,不足九人减一录取。按9、7、6、5、4、3、2、1计分。若名次并列,则按该名次与下一名次分数之和平均计算,接力加倍计分,破校纪录加10分,破市高校纪录加20分。
3. 团体接力项目取前六名,不足七队减一录取。
十、奖励办法
1. 获得团体总分前三名的颁发奖杯或奖状;获得单项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状。
2. 破纪录运动员另发奖励。
3. 团体接力项目按录取名次颁发奖状。
十一、 裁判员
体育教学部教师及部分学生
十二、 仲裁委员会
在比赛中发生异议,应由领队在赛后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并服从仲裁决定。
十三、 本规程解释权及修改权属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十四、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海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