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为了加深同学们对排球运动的认识,在活动中培养对体育运动的热爱和团结合作的精神,特举办本次比赛。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海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体育教学部、排球协会
三、参赛对象
面向全体在校生
四、活动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日11月9日18:00前
2.报名方式:各学院负责人统一于11月9日18:00前发送报名表(附件1)至邮箱:3140478387@qq.com
3.比赛时间:(暂定)
11月12日(星期日)、11月17日(星期五)、
11月19日(星期日)、11月26日(星期日)
4.比赛地点:体育比赛馆排球场、体育训练馆排球场
5.比赛赛程:(暂定)见附件2
五、参赛规则
1.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
2.凡属本校在籍的学生(含研究生)均可以代表所在学院报名比赛。
3.各二级学院报名一支队伍(每支队伍比赛时在场上的女生必须>=2人),每队队员不少于6人,不超过12人(含队长1人),领队1人(由各学院学生会体育部长担任,队长和教练可为同一人)。
4.考虑院赛为男女混合,故规定网高为2.35m。
六、竞赛制度
1.小组赛阶段:各学院参赛队伍分别分为A、B两组进行第一轮单循环赛,每组按积分取前两名进行半决赛(赛制为三局两胜制),小组赛全部完成后,每组积分前二名(A1,A2,B1,B2)进入半决赛。
2.半决赛、决赛:四强采取交叉对决的方式(赛制为三局两胜制)胜者晋级决赛,负者争夺季军。决赛为五局三胜制。
3.单循环赛中,胜者积2分,负者积1分。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的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仍相等,则采用: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列前。如果Z值仍相同,那么由抽签决定。
4.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前二局先达25分、第三局先达15分者胜。每局必须领先2分,决胜局15分(前两局得分上限30分,先得到30分的队伍获得此局胜利,第三局无上限)。总决赛采用五局三胜制,前4局25分制,均采用每球得分制,每局必须领先2分,决胜局15分(前四局得分上限30分,先得到30分的队伍获得此局胜利,第三局无上限)。
5.在比赛开始前双方队员热身时,双方教练(该学院体育部部长)需收集参赛者的学生证(一卡通),交到比赛负责人处,进行登记,以便之后的奖状制作等事项。没有交学生证(一卡通)的同学不得上场比赛。
6.比赛开始前选择场区或发球权,第一局结束后双方交换场地和发球权。决胜局开始前,第一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重新选择场区或发球权。决胜局中,当一支队伍先到8分时,双方再次交换场地。
7.外援制度:上届前四名(不得使用外援,其他二级学院均可使用另一组的1名外援(男女不限),只限小组赛。各学院外援一经确定,不可更改。每个外援只能协助一个学院比赛。
8.比赛前选择场区或发球权。第一局结束后双方交换场地和发球权。决胜局开始前,正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重新选择场区或发球权。决胜局中,当一支队伍先到8分时,双方再次交换场地。
七、奖励办法
前四名颁发奖状。
八、注意事项
1.各队比赛时要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风格,服从裁判,尊重对手,赛出水平。
2.如对裁判判罚有异议,可由队长或教练向竞赛委员会提出。
3.比赛必须赛前20分钟到场热身,迟到10分钟作弃权处理。
4.裁判员、记录员等工作人员必须在20分钟前做好准备工作
5.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九、附录
1.裁判:每场比赛配置裁判4名,包括主裁1名、副裁1名、边裁2名。小组赛裁判由非比赛队伍所属学院的排球协会干事(社员)承担,决赛裁判由体育组老师承担。
2.比赛热身时间及迟到处理:每支队伍务必在比赛前20分钟到场地签到、热身,若任何一支队伍迟到10分钟,则视为该队伍自动弃权,此场比赛成绩为0分,对手胜利,积2分。
3.分组:商船、物工、外院、经管、交运、法学、海科、信工、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徐悲鸿艺术、物科学院,共计12个学院,由领队于11月10日进行线上抽签决定分组。
4.各队赛场秩序
(1)在比赛过程中,每一局每支球队教练可以向副裁判呼叫两次暂停(比赛中无技术暂停)。
(2)比赛结束后,双方教练(该学院体育部部长)需在比分登记表上签字。
5.关于联队:本次比赛考虑到部分学院学生人数问题,可允许一支参赛队伍由至多两个学院组成,确认联队前请向会长确认。如发现联队学院实际情况与组成联队的要求不符,将取消该联队比赛资格。联队申请模板见附件3。
若有问题,请联系:
周老师:13818370754
陈佩茹:微信电话同号:18918104965
徐睿祺:微信电话同号:18817708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