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新闻动态

关于举办上海海事大学 2023年海事杯、新生杯足球比赛的通知

时间:2023-10-19浏览:33设置

一、活动目的:

为了培养同学们良好的个性品质,增强体质,为喜欢足球的同学搭建平台,互相交流学习,提高海事大学的足球水平,特举办上海海事大学海事杯、新生杯足球比赛。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海事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海事大学体育教育学部、共青团上海海事大学委员会、上海海事大学学生处、承办单位:上海海事大学学生社区自主管理委员会、上海海事大学足球协会、上海海事大学领航学生记者团

协办单位:上海海事大学学生会、上海海事大学社团联合会

三、参赛对象

1.(海事杯)适合参加足球比赛的上海海事大学大二至大四本科生及研究生。

2.(新生杯)适合参加足球比赛的上海海事大学大一本科生或在读预科班学生。

3.足球特招生不能出场比赛,但可以报名作为教练员,领队,经理参与此次赛事

四、活动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1019日(周四)晚2100截止

2.报名途径:每队需认真填写报名申请表,报名照片采用一寸证件照(生活照不可,球员报名照片足协将用于球员参赛证的制作),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足协工作人员微信:Zj06161111,完成申请报名工作。

3.比赛时间:1025日(周三)下午1330开始(具体赛程后续另行通知)

4.比赛场地:上海海事大学东区足球场(近大礼堂)

五、比赛流程

各学院组队报名,分小组赛、淘汰赛,最后决出冠亚季军。

六、参赛说明

1.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报名,不得跨学院报名参赛,每个学院最多报2支队伍。每支队伍报名人数至少11人,至多20人。

2.每支球队必须报领队1人,经理1人,运动员11-20人(经理,、领队可以是球员兼任)领队及经理职责与2022年海事杯一致;开赛后原有运动员不得更换。

3.每名队员不得代表两支(及两支以上)队伍参赛,否则将取消这名该队员所代表的所有球队的成绩和参赛资格。

4.本次比赛执行中国足协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5.比赛为8人制,全场比赛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死球

停表),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6.每轮比赛参赛队伍须确认参加该场比赛的运动员名单,于开赛前填写好上场队员检录表,提交当值第四官员。上场队员须持有本人参赛证第四官员才予以检录。

7.迟到15分钟未满足最低比赛人数的队伍该场比赛将被判0:3

8.每场比赛最多可使用5名替补队员,被替换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9.每场比赛至多可使用2人次留学生队员,且只能有1名留学生队员上场比赛。

10.比赛采用5号足球。

11.队员上场比赛球服必须统一,球员号码清晰且固定唯一,服装颜色要与对方球队及裁判员有明显区别,守门员服装颜色与对方守门员,、裁判以及双方场上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12.球员上场不允许穿金属鞋钉足球鞋,允许使用布面胶底足球鞋(建议穿戴皮面胶底足球鞋)。护腿板不作强制规定(建议佩戴)。

13.比赛中不允许铲脚下球,如有意图铲脚下球动作出现,无论是否触及带球队员都将可以被裁判员出示黄牌警告,并在铲球地点判对方罚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

14.竞赛日程由比赛组委会制定,各队必须严格遵守。

15.因受天气原因、校足球队赛程、学校课程或考试以及其他一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比赛组委会有权调整所涉及场次的比赛日期、开球时间、比赛场地等信息。

16.比赛球队因自身原因希望调整原定赛程的,应在征得对方球队、比赛组委会的同意意见后,至少于比赛日前3天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组委会将根据申请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做出决定。每支队伍限调整两次。

17.足球特招生不能出场比赛,但可以报名作为教练员、领队或经理参与此次赛事。

七、比赛奖励

本次比赛取前三名,并颁发奖杯、奖牌、奖品。

八、纪律处罚(详见《上海海事大学足球协会纪律准则》)

1. 比赛期间,同一运动员累计获得三张黄牌的,自动停赛1场。停赛后原有的黄牌清零,重新累计结算;同一名运动员第一次被出示红牌的,自动停赛1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2场,第三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4场,依此类推,加倍停赛。得到红牌停赛的队员如原有累计黄牌,则停赛后原有累计黄牌仍然保留。

2. 1/4决赛以及之前累计的黄牌不计入半决赛,如果是一场比赛内得到2张黄牌或者红牌罚令出场,则下轮自动停赛。

3. 管理好替补席的秩序是球队领队的职责之一,本方替补席任何人员违纪,将追究球队及球队领队管理不善的责任。

4.球队对观众行为负责,无论观众的不当行为是由于有意或疏忽,各球队要对其支持者的不当行为负责,出现不当行为的观众可能被禁止进入比赛场地区域,其所支持球队可能被处取消比赛成绩处罚,若造成严重骚乱还可能受到进一步的处罚。

5. 不当行为包括针对人或物的暴力行为,、燃放能引起燃烧的装置,、制造能干扰比赛的噪音和光照等,、投掷杂物,、以任何形式张挂侮辱性标语,、或叫喊侮辱性口号,、或闯入比赛场地,、或围堵运动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等。

6. 对严重违反赛风赛纪的个人或队伍,经足协研究后将追加处罚,如停赛、取消个人比赛资格、取消队伍全部比赛成绩、罚没纪律保证金、通报批评等。取消比赛资格的运动员不得参加余下的比赛。取消成绩的运动队,该场比赛判对方3:0胜(无论比赛是否已经进行);如比赛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实际比赛结果为准。

7. 在比赛进行过程中,学院足球队如果对足协的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由各学院领队或经理以学院的名义与足协部长与主席联系。足协在比赛过程中不接受任何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如若想以个人名义对足协提出意见与建议可在赛事结束后与足协取得联系。

8. 本次赛事中,球员违规及红黄牌停赛的处罚将积至下一足协组织赛事。

九、比赛仲裁工作

1.比赛仲裁

本次比赛的比赛仲裁工作由上海海事大学足球协会于收到书面申诉后纪律委员会负责。对于裁判员的判罚不服存在异议的,应于决定公布后的24小时内,向上海海事大学足球协会书面提出申诉。经纪律委员会复审,判定裁判员的判决是正确的,运动队必须坚决服从。判定属于裁判员的错误,足球协会可视情况对裁判员进行教育或内部处分, 但不得改变裁判员在规则职权范围内所做出的决定。上海海事大学足球协会所作出的仲裁决定为最终决定。

2.其他仲裁

详见《上海海事大学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工作规则》

十、凡报名参加本次比赛则视为同意本规程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上海海事大学足球协会。


若有问题,请联系:

周同学:1897492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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